江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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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间接补贴政策 (公共服务优惠政策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性农业保险

为推动我区农牧区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农牧民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区74个县(市、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保保费由中央、区、地、县四级财政及农户共同负担,其中地(市)和县(市、区)财政各补贴8%,参保农牧民承担4%,其余部分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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