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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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直接补助政策(现金或实物)

发布时间: 2020-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

第二轮补助年限: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现金补助每亩每年20元;粮食折现补助每亩每年105元。

新一轮补助标准:2017年开始,退耕还林补助每亩12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850元,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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