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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江达县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律宣传活动

2025年02月24日 0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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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居民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24年12月27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江达县分局赴青泥洞乡索日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向村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实际意义,引导大家要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明白人。随后举例讲解如何保护环境,如:购买简单包装的商品,选购绿色产品、绿色食物,倡导绿色消费;可以少用塑料袋,少用一次性制品,多用能重复使用的耐用品;使用节能电器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呼吁大家要通过主动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购买与使用等生活小细节,养成绿色生活,低碳出行的好习惯。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绿色、低碳、节约的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居民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和示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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