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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达县2024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调整江达县2024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公示

各乡(镇):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等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现将我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调整如下

一、江达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江达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达泽仁(江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责:江达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保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农村供水保障管理经费,明确部门职责并统筹抓好落实。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主体:江达县水利局

责任人:扎西桑波江达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895-451233513989053366

职责:江达县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规划、建设、监管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农村供水从业人员相关技术培训,督促指导供水单位定期开展排查并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和用水问题限时处理闭环机制。

(三)供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主体:13个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13个乡

附件:江达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

江达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运行管理主体责任

序号

乡镇

姓名

职务

电话号码

备注

1

江达镇

林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8708082550

2

卡贡乡

四郎多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3658952220

3

波罗乡

淦卫庆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5089078381

4

同普乡

贡秋塔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3658955656

5

生达乡

朱煜坚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5289154367

6

娘西乡

其美泽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5708050004

7

字嘎乡

雷雄军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8989955646

8

岩比乡

高金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7389055110

9

岗托镇

陈荣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7789096629

10

青泥洞乡

洛松桑登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3908957823

11

邓柯乡

张海涛

乡长

17708951381

12

德登乡

王目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3658956580

13

汪布顶乡

加永克珠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8708081412

职责:统筹负责乡(镇)辖区内各村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个村成立用水管理机构及管理办法,各供水单位 乡镇要切实承担起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要配齐管理人员,做好水源和管线巡查,做好工程运行管护和维修等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对农村饮水工程可以协商制定水费价格,水费做到应收尽收,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宣传农村供水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受益村组公示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开水费收支等情况,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四)江达县农村安全工程监督举报电话

江达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895-4512335

二、江达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一)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

江达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乡镇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饮水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农牧区居民也有义务参与和配合相关工作,保障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立财政补助或其他经费补贴并规范使用管理的经费制度,明确合理的水价制度和水费收缴方式,加强农牧民群众“有偿供水”的宣传,逐步开展农牧民群众水费征收工作,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对供水成本高、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工程予以适当补助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供水工程中央、省、市、县级下达的维修养护资金。   

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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