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江征预公告〔2025〕第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江达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拟征收土地范围1: 江达县波罗乡俄彭村,具体范围详见《江达县波罗乡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2: 江达县娘西乡山岩村,具体范围详见《江达县娘西乡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3: 江达县汪布顶乡汪布顶村,具体范围详见《江达县汪布顶乡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4: 江达县岩比乡岩比村,具体范围详见《江达县岩比乡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5: 江达县岗托镇矮拉村,具体范围详见《江达县岗托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面积1:拟征收土地涉及波罗乡俄彭村土地,面积约0.0523公顷。
拟征收土地面积2:拟征收土地涉及娘西乡山岩村土地,面积约0.0521公顷。
拟征收土地面积3:拟征收土地涉及汪布顶乡汪布顶村土地,面积约0.0502公顷。
拟征收土地面积4:拟征收土地涉及岩比乡岩比村土地,面积约0.0522公顷。
拟征收土地面积5:拟征收土地涉及岗托镇矮拉村土地,面积约0.0530公顷。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测量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江达县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需要,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江达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在征收土地所在地的 波罗乡、娘西乡、汪布顶乡、岩比乡、岗托镇及俄彭村、山岩村、汪布顶村、岩比村、矮拉村 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江达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jiangda.changdu.gov.cn)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