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达县草原禁牧区划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林发〔2025〕24号)要求及《西藏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操作细则》、《昌都市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局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卫星遥感数据分析、实地勘测、访问调查、结合历史资料等方式,对全县禁牧区进行了优化调整。
为保障广大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现将核定后的草原禁牧区面积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止(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895-4513299
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江达县嘎通街33号
电 子 邮 箱:cdlyjdx@163.com
附件:1.禁牧区面积范围确认表 2.江达县禁牧区划定结果(公示)
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