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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乡村振兴局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达县乡村振兴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共1项)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问责依据 责任主体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服务电话 备注
项目 子项
1 行政
确认
JDXXCZXJQR1 边缘户动态监测和返贫人口认定 规范性文件:《昌都市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昌脱贫指〔2020〕4号)、《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藏扶〔2020〕7号) 1.受理责任:对各村初审、乡镇审核、县区审批后上报的返贫人口进行备案。
2.送达责任:依法送达。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工作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工作中不顾事实。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3.工作中发生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江达县
乡村振兴局
无明确
规定
20日 0895-451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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