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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2021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江达县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现将江达县2021年第季度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质量信息

    季度,我县地表水(月、月、月)环境质量监测中,江达县字曲河上游500米、江达县字曲河下游1000米、金沙江岗托桥三个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溶解氧、总氮、PH值等24项指标中除流量、水温、电导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

    江达镇江达普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中,溶解氧、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61项指标中除水温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表2中补充项目标准值和表3中特定项目标准值。

2021年第三季度空气自动监测站共计监测92天,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的天数为68天,达到二级(良)的天数为22天,无轻度、中度、重度以及严重污染,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全县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情况

    季度,我县共备案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2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三、行政处罚情况

    季度,我县1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对象:西藏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金额:20000(大写:贰万元整)

    四、信访投诉

    季度,我县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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