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达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强餐饮环节制止浪费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树立节约理念,营造全社会“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新风尚。为进一步推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警示告诫违法商家,现将2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商家予以公布:
一、江达县后祥黄焖鸡米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醒案
2024年11月15日,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滨江花园三期一栋一楼的江达县后祥黄焖鸡米饭店进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二、江达县俄燃仓藏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醒案
2024年11月15日,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县公安局对面的江达县俄燃仓藏餐馆进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