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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关于印发《江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江安委[2020] 9号

关于印发《江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昌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安委发【20202号),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安排,县安委办认真制定了《江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0 6 20日和 121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点》落实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江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江达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江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 年工作要点

2020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 牢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扛起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担当,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治边稳藏”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三个稳定”的大局高度,从推进“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全局高度,从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高度,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和基本面, 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用实际行动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2020年工作总体目标是】坚“一个目标”,聚力“两个关键”,实现“三个确保”,筑牢“四项基础”。“一个目标” 就是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两个关键”就是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的落地落实;“三个确保”就是确保全县特殊敏感时段各行业领域不发生来自安全生产的干扰,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总体稳定和全面稳定;“四项基础”就是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责任基础,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基础,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基础,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社会舆论基础。

2020年工作重点任务有】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精神。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县委宣传部、党校以及各党委、党组的理论中心学习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

2.加强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分批分期对县、乡(镇)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干部、监管业务骨干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安全生产领导、监管能力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

3.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共江达县委 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党发【2018】10号)和《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委室【2020】4号)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 2020 年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地生根,确保前期任务措施得到巩固强化。(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规划设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收官之战。起草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推进道路交通、能源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安全生产履职监督。整合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内容,修订《江达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江达县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综合运用考核考察、巡查督查、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依责依规落实)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要求,修订完善《江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清和落实机构改革后新调整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能源、消防、建筑、交通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界限和责任,逐步理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之间的关系,确保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有人管、有人负责。(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黑名单”、联合惩戒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制度建设、机构人员、资金投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处置和报送等方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行业、按“三个必须”要求分工负责)

4.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强化和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规范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规程,提升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效能。改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加强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开展“以查代训”工作,优化完善服务内容、方式,利用社会力量破解安全监管部门重点行业专业人才不足的难题,帮助监管部门全面摸清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整治隐患,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和专业支撑。引导鼓励企业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安全评估、诊断隐患排查及安全咨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规划,对照江达县实施方案,结合江达实际认真拟订落实方案,并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制定行业分项方案,有规划、有步骤、有督促、有检查的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江达深入落实,并确保专项整治第一年工作开局良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2.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护稳定”为首要任务,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车辆安全监管为重点, 打非治违货运车辆挂靠问题, 在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旅游客运车辆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作业行为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上岗行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生命防护工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间断地梯次穿插组织开展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周末集中夜查、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等统一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加大《全区公路部门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会商机制》和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研判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村道缺少防护栏及安全警示标识牌、冬季积雪严重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分工负责)

3.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继续推进非煤矿山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岗位的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强化矿山安全监管,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把隐患消除在源头。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进一步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 8部委联合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 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可证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和外包采掘施工单位、 探项目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有关部门)

4.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按照自治区、昌都市总体部署,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逐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衔接推动将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联控数据接入全市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严格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化物运输车辆通行、停靠管制。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弃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等可能存在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存储、运输、处置安全。(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经信局)、县商务局分工负责)

5.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继续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网格化基础排查,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非列管的可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加大对外地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至江达县或途经江达县的查缉力度。进一步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对企事业单位依法使用、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强化火灾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依托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整体建设框架,推动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及时编修消防专项规划,建立落实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综合提升全县消防基础水平。持续深化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推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利用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紧盯寺庙文物古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出租屋、“九”“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和老城区、农牧区等不托底区,集中开展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全媒体推进”宣传模式,不断深化消防宣传十进”工作,全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如强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防控,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加强火灾防治监督。督促检查各乡镇火灾防治工作,指导支持各乡镇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寺庙文物保护单位专职消防队伍、防火巡查制度建设、微型消防站等建立工作,指导僧众进行消防安全和防灭火培训。监督指导各级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和防火宣教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中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强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控建设单位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在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和通讯工程等建设领域,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内,围绕施工现场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 8个方面的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分项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处置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市政房屋建设领域开展“打非治违”, 严厉打击不按设施设计规定非法改造建筑结构行为(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统筹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防雷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县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深入开展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一单四活动。按照自治区、昌都市相关部署,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和重点特殊敏感时段,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一个重大隐患一个清单,重大隐患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和通报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做好汛期、重点特殊敏感时段和其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防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分工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综合推动)

(四)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创新,严格法规制度落实

1.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价标准,从执法程序、惩戒措施、自由裁量权、卷宗归档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安全承诺、高位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科学合理采取执法措,严防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持续推进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着力完善执法保障体制机制。持续强化隐患治理,加快推进企业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职能部门和企业职代“双报告”制度。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保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围,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1.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推广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等,深入推进高危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智慧消防建设。推进“两客一危一校”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和“一张图”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消防、气象、农业农村(地震)、森林草原防火、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信息系统融合,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公众自救互救和舆情监控引导能力。(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地震局)、林草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加强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校”运输车辆安装使用车辆防碰撞、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探索建立、使用基于北斗导航、GPS卫星定位系统的隧道、桥梁位移检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动消防重点单位防火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运用市场机制,在产能转换中推进“机械化换人, 自动化减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加快推进城市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实施意见》,按照《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委室2020】4号)要求,通过开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监督管理、安全应急处置、安全基础保障五项行动,科学制定规划、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打造城市安全宣传教育平台、优化城市运营管理,深化提升城市安全监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并按照《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要求,结合江达实际,推动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分工方案》中明确的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安委办协调统筹推动)

2.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国务院《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增强实时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提高事故灾害处置水平。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和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昌都行”、“5.12”防灾减灾日、“11.9 ”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寺庙、进公共场所“八进”活动,创建一批安全文化主题校园、社区、街道,打造一企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市民的安全法治意识。巩固拓展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阵地,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体系建设,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委宣传部,电视台、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工会、团市委、宗教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以推行“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充分整合各乡镇、社区、单位、企业和基层安监员、企业安全员、村居“双联户”等网格力量,不断拓展安全监管层面,支持引导乡镇、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推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探索安全生产居民自治方式,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强化应急队伍专业力量建设。着力构建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协同,社会救援力量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针对不同灾害,依托各行业、各企业和基层力量,组建适应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规划和落实,协调落实应急救援专业化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森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协调争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机会分期分批开展轮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履职能力。(委组织部,应急管理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快学习研究应急管理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森警中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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